一二六 马加理事件

《细说清朝》·黎东方
光绪元年(1875年)正月二十一日,载湉被带上太和殿即位,颁诏大赦,开恩科取士。 群臣拜过新君,回到家中,不免向老婆、丫环夸耀一番宫中的盛典,歌颂升平,却不知大清帝国西南角上的云南,继台湾之后又出了一件杀洋人的案子。与洋人同时被杀的,有五个中国人。 他的名字叫做马加理,年方二十九岁。此人略通华语,奉公使威妥玛之命,由北京到上海,由上海乘船溯长江而上,穿过洞庭湖,再上溯沅江,进入贵州,由陆路到达云南昆明,受到巡抚岑毓英的招待。然后再从昆明启程,经由大理、腾越出境,到缅甸八莫,向英属印度当局所派来的“探险队”指挥官柏郎上校报到。 英属印度当局这时候已经吃掉缅甸的三分之二以上,颇想“扩充商业”到云南、贵州、四川,因此才派了这位柏郎上校,先来“探险”,并且向威妥玛公使调用了马加理协助。 柏郎上校只须带马加理和几个地理专家,便可以摸清楚八莫与大理之间的“商路”。他却偏要大张旗鼓耀武扬威,点齐十七名印度“锡克兵”(Sikhs),一百五十名缅甸兵,荷枪实弹,加上仆役、专家、标本采集员、马加理,与另一位也是从驻华公使馆调去的亚伦,连他自己共有一百九十三人之多,浩浩荡荡向中国边境出动。 光绪元年正月元旦(1875年2月6日),他们离开八莫。十二天以后,他们越过中国国界。 第二天,柏郎上校接到一个探子的情报,说:前边有埋伏。柏郎上校于是停下来,不敢再进。马加理说:“我从昆明来的时候,一路上并无阻挡,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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