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制第五

《礼记》·戴圣
【题解】 郑玄《礼记目录》云:“名曰‘王制’者,以其记先王班爵、授禄、祭祀、养老之法度。” “王制”之题,取自篇首“王者之制禄爵”一句。此章内容主要是记载古代帝王治理天下的各种制度,任铭善《礼记目录后案》认为,这应该是因革损益虞、夏、商、周四代的制度所定,未必在当时实际执行过。关于制度的种类,郑玄《礼记目录》提出有班爵、授禄、祭祀、养老四类。任铭善提出十类:班爵,禄田,任官,巡狩,朝聘,教学,养老,国用,丧祭,职方。通观《王制》全篇,应以任氏分类较能涵括内容。 《王制》写成的时代,历来其说不一。清人廖平、康有为等以为是孔子遗书;东汉卢植以为是汉文帝命博士诸生所作,因《史记·封禅书》载汉文帝“使博士诸生刺《六经》中作《王制》”;郑玄以为应作于孟子之后;孔颖达以为在秦、汉之际;任铭善认为作于战国之末纪。目前尚无确切的定论。 王者之制禄爵,公、侯、伯、子、男,凡五等。诸侯之上大夫卿、下大夫、上士、中士、下士①,凡五等。 【注释】 ①上大夫卿:郑注:“上大夫曰卿。” 【译文】 君王制定俸禄、爵位等级,分为公、侯、伯、子、男,一共五等。诸侯国的上大夫即卿、下大夫、上士、中士、下士,一共也是五等。 天子之田方千里,公、侯田方百里,伯七十里,子、男五十里。不能五十里者,不合于天子,附于诸侯,曰“附庸”①。天子之三公之田视公、侯②,天子之卿视伯,天子之大夫视子、男,天子之元士视附庸③。 【注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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