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魏晋之玄理与文学艺术中之道
《中国哲学原论》·唐君毅
一 文学艺术之所以可能在反省的观照,与玄理中之虚无寂寞义 魏晋之玄学兴盛之期,亦中国文学艺术自成一独立之人文领域之时,此不得谓为偶然。盖玄学思想,乃由对玄理之反省观照,而形成一玄理之境界;而文学艺术之境界,亦必通过一反省观照而形成。此二境界,皆浮于实际存在之事物之上层,而上不在天,下不在田,故亦无实际效用,或功利价值之可说。文学艺术,固可不只表现一玄理,而可表现情理,或情志,或只表现事物之形象状貌。论文学艺术,亦初不必皆根于玄理。然论一切文学艺术之欣赏与创作,所以可能之根据,则必须根于若干之玄理。由此而玄学之道,即与文学艺术之道,不可相离。兹次第说之于下。 所谓论文学艺术,不须皆根于玄理者,即吾人之论文学艺术,可纯自所表现之内容,或人之情、志、思想内容论,如乐记之论诗乐舞,即自其能表现爱敬仁义之情志、思想论。此人之情志、思想,有其所向之事物,而有其种类,故又可本此情志、思想与所向之事物之种类,以论文艺之类。如传为子夏作之诗序,考为汉后人之作。其言诗之六义中风雅颂,即自诗之内容之属于美盛德之形容,以赞美人格者,谓之颂;属于表现时代,言王政之所由废兴者,谓之雅;属于“上以风化下,下以风化上”,以表现社会之风尚与人情者,谓之风。凡后之论文章之体类者,亦多自其内容之种别而论。至于诗序中,所谓赋比兴,则自诗之做法而分。赋重即景物而赋,故重在客观之描述。兴则原为情志之兴起,而情志则初属主观。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