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
《周官集注 [标点本]》·方苞
地官司徒第二 徒,众也。地载万物,司徒任地,教扰万民,故曰“地官”。 叙官 惟王建国,辨方正位,体国经野,设官分职,以为民极。乃立地官司徒,使帅其属而掌邦教,以佐王安扰邦国。 【集注】 扰,驯习也。以地官掌教者,礼官所教秀民而已。土地人民皆隶于地官,而亲民之吏属焉。必地官掌教乃能尽天下而无一人之不教。古之圣人所以务明明德于天下,而非汉唐之治所及也。 教官之属:大司徒,卿一人。小司徒,中大夫二人。乡师,下大夫四人。上士八人,中士十有六人,旅下士三十有二人。府六人,史十有二人,胥十有二人,徒百有二十人。 【集注】 乡师,每二人分掌三乡之事,相左右也。 乡老,二乡则公一人。乡大夫,每乡卿一人。州长,每州中大夫一人。党正,每党下大夫一人。族师,每族上士一人。闾胥,每闾中士一人。比长,五家下士一人。 【集注】 老,尊称也。《春秋传》刘文公自称“天子之老”。王畿附郭百里内为六乡,外为六遂。三公与王论道,因以道明民,故使乡民观德焉。正、师、胥,皆长也。正之言政也。师之言帅也。胥,有才知之称。自族师以下,即其里之贤者,民自推择,因而秩之,所谓“使民兴能,入使治之”也。〇何氏曰:“六乡不过七万五千家,而官则万九千馀,何以禄之?盖比长即上农夫,闾师则受二家之田,族师则受四家之田,皆自耕以给衣食。党正、州长以上,然后官赋之禄耳。” 封人,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六人,徒六十人。 【集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