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

《周官集注 [标点本]》·方苞
天官冢宰第一 酒正 酒正掌酒之政令,以式法授酒材。 【集注】 阮元校记:“饎”,浦镗云“《月令》作炽”。 式法,作酒之法式也。《月令》:“乃命大酋,秫稻必齐,曲糵必时,湛饎必洁 ,水泉必香,陶器必良,火齐必得。”授酒材,以授酒人也。 凡为公酒者亦如之。 【集注】 谓乡射饮酒,以公事作酒者,亦以式法及酒材授之,使自酿。 辨五齐之名,一曰泛齐,二曰醴齐,三曰盎齐,四曰缇齐,五曰沉齐。 【集注】 泛者,成而滓浮泛泛然。醴,犹体也,成而汁滓相将。盎,犹翁也,成而翁翁然,葱白色。缇者,成而红赤。沉者,成而滓沉。自醴以上尤浊,以茅缩而酌之,盎以下差清。谓之齐者,每有祭祀,以度量节作之。 辨三酒之物,一曰事酒,二曰昔酒,三曰清酒。 【集注】 事酒,因事而造,旋用之。清酒,则滓汁少澄。昔酒,则旧醳之酒也。酒酋久则愈明洁。《记》谓明清与盏酒于旧醳之酒,则其品尤贵可知矣。五齐祭祀所用,不致其味,故曰“辨名”。三酒人所饮,务致其实,故曰“辨物”。 辨四饮之物,一曰清,二曰医,三曰浆,四曰酏。 【集注】 清谓醴之泲者。医,《内则》所谓“或以酏为醴”也。凡醴浊酿酏为之,则少清。浆,旧说亦酒之类。汉时名为酨浆,或曰梅浆、蔗浆之类也。《内则》有黍酏,酏饮粥稀者之清也。五齐止用醴为饮者,取醴恬味不似酒。 掌其厚薄之齐,以共王之四饮、三酒之馔,及后、世子之饮与其酒。 【集注】 五齐、三酒、四饮皆酒人、浆人所作,酒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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