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见律毗婆沙卷第九
《善见律毗婆沙》·佚名
箫齐外国三藏僧伽跋陀罗译 “过要处者,攀诸文句随其形相,于盗戒中次第分别。随色名色者,随其处所也。名者,随其名号,或一分或直一分或过一分,如是为名。何以故?一讫利沙盘分为四分,此是现不净物,一分直者,此是现净物也。过一分者,或净物过一分,或不净物过一分,此是应足第二波罗夷。地主者,主四天下如转轮圣王。或一天下如阿育王,亦如师子王。一处有如瓶沙王、波斯匿王。一边者,一边地王。中间者,领一村二村,亦名为王。典法者,典知王法,随罪轻重,若杀、若截鼻、若截手足,或大臣若太子或边地王,悉皆得治,是名为王。杀者,断命也,或鞭杖。摈者,遣出余国。贼者,偷人物或少或多,皆名为贼。如是为初得罪。” 法师曰:“后次第句易可解耳。夺取为初,有六句,此说竟。若一分、若直一分、若过一分,现其所取。” 问曰:“取一分已犯罪,何须云一分直若过一分?” 答曰:“为遮未来世恶比丘故,作此广解。地中、地上物者,地中物者,藏置地中,此是律本中解也。” 法师曰:“此文句难解,今欲广说之。藏者,掘地以土而覆上,或石草木,如是为初,是名地藏。若比丘言:‘我欲偷地中藏物。’去时,一切方便,悉得突吉罗。” 问曰:“云何方便?” 答曰:“临欲去时,着衣运动至中路,作是念:‘此物巨大,我不能独取,我今更觅伴。’如是进止,皆突吉罗。若至伴所语言:‘某处有宝藏,我今共长老取。’答善即起,得突吉罗。说言:‘某处有大堈珍宝,今与长老共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