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品 不放逸
《入行论释・善说海》·无著
戊一(不放逸)分三:一、略说;二、广说;三、摄义。 不放逸的本体即是谨慎取舍,《学集论》中云:“何为不放逸?即无贪、无嗔、无痴而精进修持一切善法,内心防护一切有漏法。”不放逸是一切善法的方便。《三摩地王经》中云:“所说一切诸善法,根本即是不放逸。” 己一、略说: 佛子既如是,坚持菩提心, 恒勤勿懈怠,莫违诸学处。 佛子以加行、正行、后行的方式坚定不移地受持菩提心后,就应当毫不懈怠努力做到恒时不违越菩萨学处。 己二(广说)分三:一、谨慎修学所修;二、谨慎所依暇满;三、谨慎所断烦恼。 庚一(谨慎修学所修)分三:一、不舍菩提心之合理性;二、舍弃菩提心之过患;三、教诫不舍菩提心。 辛一、不舍菩提心之合理性: 遇事不慎思,率尔未经意, 纵已誓成办,后宜思取舍。 对于任何事,最初未经观察,或者只是稍加观察而未经慎重分析,即使口中说“发誓要做”,然而经过一番详细观察才决定到底做还是放弃,这一点也是合情合理的。 诸佛及佛子,大慧所观察, 吾亦屡思择,云何舍誓戒? 而这里与之完全不同,一切如来及菩萨也是以大智慧详加观察,而且我自己在受戒之前也经过详察细审、再三深思,对于这样的发心学处怎么能半途而废呢?是绝对不能的。 辛二(舍弃菩提心之过患)分三:一、异熟果堕恶趣;二、失毁利他行为;三、阻碍解脱。 壬一(异熟果堕恶趣)分三:一、真实宣说;二、彼之合理性;三、遣除争论。 癸一、真实宣说: 若誓利众生,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