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观燃可燃品
《中论密钥》·龙树
己二、(破人我之能立)分三:一、破人我之比喻;二、破人我之所依;三、破人我之能依。 本品观察燃与可燃,也即观察火与薪。犊子部坚持认为人我存在,并以火和木柴的比喻来成立人我。为了打破对方对人我的执著,本品以理证遮破这一能立。 庚一、(破人我之比喻——观燃可燃品)分二:一、以理证广说;二、以教证总结。 辛一、(以理证广说)分三:一、破火薪自性成立;二、以此理类推他法;三、呵斥所破之见。 壬一、(破火薪自性成立)分三:一、破火薪之本体;二、破彼之能立;三、彼二之摄义。 癸一、(破火薪之本体)分二:一、破火薪一体成立;二、破火薪异体成立。 子一、(破火薪一体成立): 若燃是可燃,作作者则一。 如果能燃的火即是可燃的木柴,那么作者与作业就有成为一体的过失。 对方认为:因为人我与所受法互相观待而有,所以二者肯定实有存在,就像能燃的火和所燃的木柴互相观待而实有存在一样。 中观宗问:火和木柴是一体还是异体?如果对方说火和木柴是一体,那么作业与作者就成为一体。如果作业与作者可以成为一体,那么陶师与瓶子就成了无二无别,修路的工人与道路也成了无二无别……对方显然不会这样承认,因为这与现量相违。人们明明见到:陶师是陶师,瓶子是瓶子……再愚笨的牧童也不会这样承认。 到底什么人承认火和木柴一体呢?数论外道。因为,他们认为一切世俗谛的法在自性中本来就存在且与自性是一体的关系,所谓的“生”只不过是后来明现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