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观作作者品

《中论密钥》·龙树
本品观察作者与作业。在世间作任何一件事都有作者与作业。比如砍柴,砍木柴者即是作者,所砍的木柴即是作业;又如做罐子,做罐子的陶师即是作者,所做的罐子即是作业;再如工人作工,工人即是作者,他们所修的房子、公路即是作业;学佛做善事也是如此,比如我为了积累资粮而供养僧众衣服,那么我就是作者,所供养的衣服就是作业。 在世俗中作者与作业是成立的,中观宗不会遮破这样的显现,这在《中观庄严论释》中有详细宣说。但本论旨在抉择实相,在胜义实相中作者与作业并不成立。《般若经》云:“作者不可得,其作业亦不可得。” 要学习本品,首先了知本品宣说的内容很重要。就像前面几品那样其科判已经统摄了主要内容,本品也是如此,故应首先了解科判。 庚三、(观作作者品)分二:一、以理证广说;二、以教证总结。 辛一、(以理证广说)分三:一、破作与作者;二、宣说作与作者互相观待;三、以此理类推他法。 壬一、(破作与作者)分二:一、破同品作作者;二、破违品作作者。 癸一、(破同品作作者)分二:一、破各自同品;二、破共同同品。 “同品作作者”指作业与作者种类相同,共有三种:一、决定性作者作决定性作业;二、非决定性作者作非决定性作业;三、二具的作者作二具的作业。其中前二种属各自同品,第三种属共同同品。 子一、(破各自同品)分二:一、立宗;二、宣说理由。 丑一、(立宗): 决定有作者,不作决定业; 决定无作者,不作无定业。 决定成立的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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