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二告子下
孟子
本卷主要论述的是“礼”与“仁”,以及二者之间的关系。所谓的“礼”有三层意思,一是礼法,即当时社会的政治制度,又称“礼制”;二是礼义,即人们的行为规范,具有道德导向作用;三是礼仪,即人们在交往过程中需要注意的礼节、习俗。孟子认为,一个家庭、一个国家都需要“礼”,对于个人而言,不仅需要“礼”,还需要“仁”,只有这样才能成为受人敬佩的君子。 本卷集中体现了孟子的战争观、治国观,其中“生于忧患而死于安乐”一段更为当时及后世的统治者敲响了警钟。 任[1]人有问屋庐子[2]曰:“礼与食孰重?” 曰:“礼重。” “色与礼孰重?” 曰:“礼重。” 曰:“以礼食,则饥而死;不以礼食,则得食,必以礼乎?亲迎[3],则不得妻;不亲迎,则得妻,必亲迎乎?” 屋庐子不能对,明日之邹以告孟子。 孟子曰:“于答是也何有?不揣其本而齐其末,方寸之木,可使高于岑楼[4]。金重于羽者,岂谓一钩[5]金与一舆羽之谓哉?取食之重者与礼之轻者而比之,奚翅[6]食重?取色之重者与礼之轻者而比之,奚翅色重!往应之曰:‘紾[7]兄之臂而夺之食,则得食;不紾,则不得食,则将紾之乎?逾东家墙而搂其处子[8],则得妻;不搂,则不得妻,则将搂之乎?’” 【注释】 [1]任:春秋时国名,故址在今山东济宁。 [2]屋庐子:孟子的学生。 [3]亲迎:古代结婚六礼之一,新郎亲自至女家,迎新娘入室,行交拜合卺之礼。 [4]岑楼:尖顶高楼。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