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七离娄上
孟子
本卷主要还是阐述孟子的仁政思想,具体写了两个方面:一是让有道德的人来统治百姓同时完善法制,指出法律应当与道德教化并重;二是主张效法先王,遵循旧制度,将尧、舜、汤、文、武等先王之法当作治国的不变准则。 同时,孟子还指出,士人修身应该做到“反求诸己”,说话做事都要坚持仁义,不能自暴自弃,对待别人应该注重一个“诚”字,不能帮助贵族敛财,不要肆意发动战争,要保持自身善良的本性,做到有“仁”有“义”。 “孝”也是本卷论述的重要内容,这既是“礼”的规定,同时也是人性的要求。 孟子曰:“离娄[1]之明、公输子[2]之巧,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员;师旷[3]之聪,不以六律[4],不能正五音[5];尧舜之道,不以仁政,不能平治天下。今有仁心仁闻[6],而民不被其泽,不可法于后世者,不行先王之道也。故曰,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诗》云[7]:‘不愆[8]不忘,率[9]由旧章。’遵先王之法而过者,未之有也。圣人既竭目力焉,继之以规矩准绳,以为方员平直,不可胜用也;既竭耳力焉,继之以六律正五音,不可胜用也;既竭心思焉,继之以不忍人之政,而仁覆天下矣。故曰,为高必因丘陵,为下必因川泽;为政不因先王之道,可谓智乎? 【注释】 [1]离娄:相传为黄帝时人,目力极强,能于百步之外望见秋毫之末。 [2]公输子:即公输班(“班”也被写成“般”、“盘”),鲁国人,所以又叫鲁班,古代著名的巧匠。约生活于鲁定公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