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妇生母具领其女
《淡新档案选录行政编初集》
第二八六移同治十二年闰六月二十五日一一七○三-一○(三五五) 淡水分府何,移知蚶江分府及惠安知县:难妇已由其生母领回 第二八七札光绪七年九月十八日一一七○五-一(三五七) 台北府层奉巡抚札,行知新竹县:在基隆设立文报所委员专责 第二八八申光绪七年十一月十三日一一七○五-二(三五八) 新竹知县申巡抚、道台、台北府:新竹县递省公文,从台南文报局改由基隆文报局转递 第二八九札光绪七年十月廿一日一一七○六-一(三六○) 臬道札知各属:道署需用铺垫及一切器具,饬由台湾县代为给价,不得摊累各属 第二九○移光绪八年四月十一日一一七○七-一(三六一) 基隆分府徐,移解新埔街民翁东友夫妇,请新竹知县取具的实铺户保结移覆 第二九一保领状光绪八年四月二十四日一一七○七-二(三六二) 新埔街民翁缵绪,保领翁东友夫妇回家安业 第二九二牒光绪八年四月二十八日一一七○七-三(三六三) 新竹县对基隆分府牒:翁东友夫妇已由翁缵绪领回 第二九三札(附清单)光绪九年九月十二日一一七○八-一、二(三六四) 台北府奉臬道札,札饬新竹县:台湾各县每年应贴册费,应一律提解 第二九四移光绪十二年二月十八日一一七一○-一(三六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