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俄罗斯国政府枢密院致中国理藩院函

《故宫俄文史料第一辑》
径启者,为学好汉满语文,然后在对外交涉方面应用,现在有我国宗教人员及学生数人,依 照多年友好睦谊关系在北京居住。该项宗教人员及学生在北京居住之期限,通常规定为十年。 多次之经验可以看出,该项人等由于如此长久时期远离祖国,饱经思乡之苦,而陷入忧郁及 疾病之中,常因请求返回俄国烦扰中国政府。我国仁慈君主大皇帝陛下在坚决保持与中国所 订一切约章,使之成为不可侵犯之同时,鉴于准许该项宗教人员及学生人等于最短时期留在 北京,对于规定之制度毫不违反,谕令我院与贵理藩院进行商洽,并祈奏请中国大皇帝陛下 允准,俾该项宗教人员及学生之中,由于疾病而有返回俄国之必要者,在五年届满以后即可 实行,关于此事之一切费用均由俄国政府负担。每届新任宗教人员留住五年以后,应由此间 发送我国宗教人员所需要之饷银,此项发送将经由中国商人加以实行,如蒙准许我国文官送 去此项饷银,使能证明宗教人员之品行及成绩,并将显然不能继续在北京居住之宗教人员顺 便偕带返回俄国,则将深感中国大皇帝陛下之特予便利也。 为此备函奉达,请烦查照办理为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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