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国务大臣及管理外藩事务大臣

《故宫俄文史料第一辑》
径复者,顷由我国边防旅长兼色楞金斯克驻防司令雅科比,自边界转来贵国致我院公函三件 ,第一件为乾隆二十六年三月十九日,第二件为同年五月十五日,第三件为同年五月七日, 均已收到。阅悉之后,不胜惊异,因贵国仍如前此之各函,对于我国加以极为粗暴之词句, 绝非彼此之间所应有,只为卑俗之所为,故吾人殊不欲循贵方之事例,而以两国邦交及礼制 之所许加以申述。查贵国前两函件所叙述之事项,已经贵我两国边疆官员之间开始函商,由 于彼等互相接近,该案可由彼等办结,勿庸烦劳两国之最高政府,乃贵院愿自任其劳,而关 于此种事项向我方函叙之时,贵院自己亦不甚明了其真实情况,只凭自己边区官员之呈报, 彼等之报告多不确实。例如本案之中,贵国将军楚勒多所为之呈报,贵国方面似将我国属民 俄罗斯人十名及通古斯人七名,认为系劫夺之盗匪,似将彼等全部击毙,此种认定殊属不确 。盖据我方之所知,我国该项人等十七人越过国界,非为劫盗之事,乃为索还其马匹,该项 马群共一百匹,系被贵国人民窃取赶去,彼等乃系跟踪追还。但贵国墨尔根官署人员不仅不 将马匹交还,反将各该人等计俄罗斯人及通古斯人共十六人扣留,并将其乘来之马匹没收。 我国该项人等中之第十七人,名奥莫葛尔阿谢图也夫,得由贵国逃回,申述此事,成为活 口之证人。当时贵国人等较诸我国人等极为众多,由此可见,我国人等任何劫盗之事,自不 可能,且彼等亦非为劫盗而前往贵国境内也。当彼等及其马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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