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原始的共产主义及私产之起源
《社会哲学概论》·瞿秋白
草昧时代,人类都是穴居而巢处的。当时的人还没有会制造工具,只能吃草根树皮和野果。这一时期,人类还没有所谓私产,因为他不能有丝毫余剩的生产品。一群人随处得到了一种食品,大家就在一块儿吃完;那时绝对没有储蓄的可能,——很不容易得到多量的食物。人的生命很没有保障,只能完全“碰运气”。当时也还没有所谓“家族”。一群人之内的妇女都是这群人之内的男子的妻。而且当时女子的地位在男子之上。因为“知母而不知父”,所以形成母系的制度。 原人时代的生存竞争既然如此困难,便渐渐学会打猎:从一根木棍(树枝)渐渐进步到弓箭,并且发明“钻木取火”的方法。这种方法使人类得一大进步。然而一个人的单独生活早已成了不可能的了。于是因血族系统而结合成氏族。生存竞争的困难,使同族的人不得不互助、团结,共同防御外敌。西欧的格言:“爱你的亲人,象爱你自己一样”,——就是这种氏族社会遗传下来的道德。固然,当时人爱同族的眼界是很窄的,——只当他是同一氏族的人,并不看见各人可爱的个性;——然而那种诚挚的爱实在可以感动凉薄的现代人。所谓“杀父之仇不共戴天”,以及野蛮氏族的种种复仇主义的残忍,在现代欧洲人的眼里看来,都是野蛮的特征,——其实是那时共同防御的必要手段。氏族社会里无所谓怠惰,无所谓寄生:人人都要做工的。男女权利的区别也没有十分发展,大家同样的劳动,享受同等的权利,——不过只限于一族以内。 氏族制度的最初一期:共同的集合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