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分工

《社会哲学概论》·瞿秋白
凡一社会里,经济是纯任自然的发展的,——他里面的生产者并不能统治生产资料,却是生产资料统治着生产者。在这种社会里(现代社会便是如此),每一种生产的新方法都变成生产资料剥削生产者的新手段。此等所谓新方法之中第一便是分工。第一次最大的分工便是城市与乡村之分立。因城市与乡村的分立而农民受几千年的牵制,手工业者受种种工作的压迫。农民的精神生活因此失所根据(自给经济渐渐消灭),城市居民的体力劳动亦极不自然(商业市场的狭隘)。农民虽得了田地的私产,手工业者亦得私有自己的工具,然而农民及手工业者自己反而变成了田地或工具的奴隶。由全社会的观点看起来,铜匠简直变成了制锁的机器,农夫变成制米面的机器……工厂手工业发达之后,分工愈细:纺纱的只知道纺纱,织布的只知道织布,挑花的只知道挑花,——其余一切文化上政治上的生活完全没有。工人变成了半部机器:生产的方法便是一部死机械加上一部活机械。大机器工业发达之后,分工的细密简直使工人又从“活机械”变成“活齿轮”,——完全是汽机的附庸了。分工愈细,人的发展愈偏于一方面;要专攻一种技术,其他一切精神上体力上的进步便都牺牲了。甚至于剥削阶级也变成他自己职业的奴隶;资本家是资本及贪欲的奴隶;法律家——法例条文及一切手续法的奴隶;学者、医生、工程师等各人有各人的专门,可是各人只知道自己的职业,此外别无天地。这是全社会的组织,自宗教教育以至于技术渐渐适应当时生产方法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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