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七 官職類(上)
《随园随笔》·袁枚
六朝尚書台有二書體 六朝宋、齊之間尚書台文檄有二體:召人用虎爪書,告下用偃波書。取其不能倉猝書成,所以防奸偽也。見宋子京《筆記》。 領、行、兼、假之分 漢官以上兼下曰領,霍光以大將軍領尚書事是也。以下攝上曰行,韓安國以御史大夫行丞相事是也。以本官任他職曰兼,常惠以右將軍兼典屬國是也。暫署曰假,趙充國為假軍司馬是也。 爵、官、職、秩之分 爵者,公侯伯子男也;官者,宰相尚書也;職者,一品至九品也;秩者,光祿大夫至文林郎也。俸之深淺亦曰秩。 古無教官 古有大司成、大司樂主教士之責,其庠序學校之在鄉者,其師皆致仕之大夫歸老於鄉者,為之教授,不別立官,有類今之掌教書院者是也。漢人校官碑所稱 「潘君諱乾,字元卓」者,先佐上郡,再除曲阿尉,以其能興文教而歌誦之,非今之教官也。宋慶曆始命天下小州小縣皆立學,而設官以教焉。朱子記漳州教授廳云:「官雖有統,而其任之本諸身者,非期會簿書之可考,上之人又以其儒官而優容子,故仕者反利焉。」《魏志•武帝紀》興平八年令郡國各修文學,縣滿五百戶置校官,選其鄉之俊秀而教學之。校官之設,蓋始於此。 唐、宋銓選 唐選官有小選、東選、南選之分。小選者,凡流外,兵科、禮部舉人,得自主之。東選者,應選之人集於洛陽,就近銓選。南選者,因嶺南、黔中太遠,遣郎官御史為選補使,至其地選之。其州縣官亦不由吏部選授,聽彼處都督辟上人而用之。宋神宗八年詔川、陝、閩、廣八路之人免其赴選,令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