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記弟一

《读书杂志》·王念孙
五帝本紀 西陵 「黄帝居軒轅之丘,而娶於西陵之女」。念孫案:「西陵」下脱「氏」字。下文「昌意娶蜀山氏女」、「帝嚳娶陳鋒氏女」皆有「氏」字,《太平御覽·皇王部》《皇親部》引此竝作「西陵氏」,《大戴禮·帝繫篇》亦作「西陵氏」。 剬 「依鬼神以制義」。《正義》本「制」作「剬」。云:「『剬』,古『制』字。」又《論字例》云:「『制』字作『剬』注,緣古少字,通共用之,《史》《漢》本有此古字者,乃爲好本。」念孫案:張説非也。「制」與「剬」聲不相近,無緣通用「剬」字。篆文「制」字作「」,隷作「」,形與「剬」相似,因譌爲「剬」,非古字通用也。 西至于 「北至于幽陵,南至于交趾,西至于流沙,東至于蟠木」。念孫案:「西至」本作「西濟」,此涉上下三「至」字而誤也。《正義》曰:「濟,渡也。」則本作「濟」明矣。唐魏徵《羣書治要》引此正作「濟」,《大戴禮·五帝德篇》同。 小大 「動静之物,小大之神」。念孫案:「小大」當從宋本作「大小」,此吴氏荷屋所藏單刻《集解》宋本也,其缺者則以兼刻《索隱》本補之,是以二本各存其半,此之所有即彼之所無,然皆係宋槧,故可寶也。寫者誤倒耳。《正義》先釋「大」,後釋「小」,則本作「大小」明矣。《羣書治要》引此正作「大小」。《大戴禮》同。 夏本紀 厥田斥鹵 厥貢鹽絺 「其土白墳,海濱廣潟,厥田斥鹵,田上下,賦中上,厥貢鹽絺」。念孫案:此文本作「其土白墳,海濱廣潟,田上下,賦中上,貢鹽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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