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 新税制与新社会

《第四种国家的出路》·吴景超
近来我们常常听说,财政部要举办新税,而在这些新税之中,最引人注目的,便是所得税与遗产税。所得税在最近的将来,就要实行了,遗产税还在讨论与计划的过程中。我们觉得这两种税制,不但为财政开一新源,而且还可借此创造一个新的社会。关于前者,议论的人颇多,关于后者,我愿意乘这个机会,大略地说一下。 自从18世纪以来,人类起了一种新的要求,就是“平等”。平等一词,所包括的意义颇多,如法律上的平等、政治上的平等、教育机会的平等、男女待遇的平等、种族地位的平等都是。但是呼声最高,激动人的感情最深刻的要求,还是经济上的平等。各种社会主义的运动,目的无非去实现这种理想。经过多少年的鼓吹,可以说是现在全世界上,没有一个头等甚至二等的思想家,敢出来替旧的制度辩护的,虽然旧的制度,现在还没有到总崩溃的时期。但大家虽然都赞成社会主义,而实现社会主义的方法,各人的意见,却不一致。有主张用急进、暴动、杀人流血等手段,去推翻旧的社会,创造新的社会的;有主张用渐进、和平的方法,去实现同样的理想的。这两种方法,现在都有人主张与鼓吹,我们是赞同后者的。 我们如想和平地达到经济平等的社会,所得税与遗产税,便是最好的工具。先说所得税。现在社会上各阶级的收入,是极端不平等的。一年收入在数百万数十万以上的固有,而一年收入不满百元的,尤占多数。这种收入的不同,造成生活程度上天壤的差异。富者奢侈逾分,而贫者连生存的需要都不能满足。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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