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者何时有其田?【1】
《第四种国家的出路》·吴景超
中央农业实验所,在农情报告的三卷四期里,根据22省,891县的报告,作了一个中国各省的农佃分布表。从这个表里,我们可以知道,现在的农民,仍以自耕农为最多,占46%;佃农次之,占29%;半自耕农又次之,占25%。这个估计,与我前年在《中国佃户问题的焦点》一文里(《旁观》第十期),及去年在《从佃户到自耕农》一文里(《清华学报》九卷四期)的估计,相差无几。由此可见中国没有田的农民以及虽有田而不够的农民,仍占全民二分之一以上,这个问题诚是人民生活中一个最严重的问题。民生主义里,最重要的一部分,便是为解决这个问题而发的,可是国民政府已经成立了若干年,对于如何实行孙中山先生遗教的这一部分,竟丝毫没有表现,未免令人感觉失望了。最可笑的,就是共产党以前在江西实行的土地政策,某院长在公开谈话中,竟说他们是从三民主义中偷去的。我们觉得主义与财富不同,是不怕别人来偷的,同时也不可学守财奴的办法,把他藏在一个秘密的地方,而不拿来使用。为安定社会秩序起见,为组织民众,使其一致拥护政府,作对外的斗争起见,耕者有其田的主张,有立即施行的必要。 我在《从佃户到自耕农》一文里,曾有一个具体的建议,即是: 丹麦以政府的力量,帮助农民购地,结果使国内佃户的百分数,从百分之四十二,降低到百分之十,此举中国颇可效法。 中国实行丹麦的政策,有三点仍须注意。第一,政府应效法爱尔兰减租的方法,使地主肯将土地出售。第二,应以东欧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