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燕京学报》第三期[1]

《张荫麟书评集》·张荫麟
《燕京学报》第二期,本副刊第九期中曾经介绍,兹该学报第三期已于六月下旬出版,爰将其中比较重要之论文,述评如下。 一、冯友兰《儒家对于婚丧祭礼之理论》 冯君谓孔子与其后各家有一显著之异点。孔子讲学之目的,不在养成某一家之学者,而在养成为国家社会服务之人;其所以教弟子之六艺,皆当时已有之书籍。孔子对于当时之政治社会制度,亦不图有所改变,惟尽力拥护之。此即孔子所自谓“述而不作”也。其所述者,即《周礼》,即周公所定之制度是也。然后来之儒家则不止此,彼等所赞成拥护者虽仍为《周礼》,然已将之理想化、论理化,而与之以新根据。而其理论,由今观之,极有价值。试就吾人所以对待死者而论。若纯依理智,则一切丧礼及祭礼皆毫无意义,而当废除,然此为感情所不许;若纯依感情,而以种种迷信为真理,则为理智所不许。而儒家对待死者之道,则兼顾感情与理智而折衷于二者之间。古时已有之丧祭礼,多为宗教的仪式,其中包含不少迷信与独断(dogma);但儒家以述为作,加以澄清,与之以新意义,使之由宗教而变为艺术为诗。此点与今世哲学家桑戴延纳(Santavana)主张宗教宜放弃其迷信与独断而自比于诗者暗合。 以上冯君之言大体极精当,惟有一点宜补充者:孔子及其后儒家之拥护周礼,只以周礼适应于当时之社会,非以为一成不可变者也。反之,《礼记》且云:“礼,时为大”,而孟子之称孔子,则以为“圣之时者也”。冯君谓“孔子却积极赞成当时之各种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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