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六章 李颙的反身悔过之学

《宋明理学史》·侯外庐
第一节 李颙的生平及著作 李颙(公元1627—1705年)字中孚,陕西盩厔(今周至)人。山曲曰盩,水曲曰厔,学者因称二曲先生。生平提倡讲学,与孙奇逢、黄宗羲并称为清初三大儒。康熙四十二年癸未(公元1703年),帝西巡至关中,询问李颙动定,要地方官征诣行在,有所咨询。李颙固辞。地方官以其著作进呈。康熙亲自书“关中大儒”四字以赐。可见清朝的统治者对他的重视。 李颙幼时,其父李可从于崇祯十四年(公元1641年)随明军征剿李自成农民起义军。次年在河南襄城被围,城破,为起义军所杀。李颙随母在家乡过着极为贫苦的生活,常常一日不再食,数日不举火。自言家无一椽寸土,无以为生。母殁,李颙乃于康熙九年(公元1670年)赴襄城寻觅其父骸骨。时距李可从被杀已三十年,无从寻觅,只得掘取义冢的一块泥土归葬。李颙认为这是他的终天之恨,“无所解于其心”。他认为其父被农民起义军所杀,是“殒命王事”,是忠于明朝,他千里寻父骸骨,负土归葬,是孝于其亲。从伦理道德出发,这是天经地义。他与农民起义军的对立,是他的理学思想的必然。 当李颙在襄城寻觅父骸时,襄城守令谋造茔冢祠堂,纪念这些死事者,而这需要一段时间。李颙乃应常州守骆钟麟的邀请,去江南讲学。他到了常州、无锡、江阴、靖江等地。所至在明伦堂讲学,听众不少,都是地方的上层人物。李颙此行,结交了一批绅衿,从而扩大了他讲理学的思想影响。 李颙多次固辞清政府的征召,不论是以“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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