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性虽殊 典型不异
《红楼梦新谈》·吴宓
《红楼梦》一书,正名应称《石头记》。盖“红楼梦”乃警幻所命演唱之曲名,而“石头记”则全书之本名也。此书具备百千种美,人之爱读此书者众,其理由与动机亦各各不同。然考其实际,大多由于对书中之人物极感兴趣。盖凡诗与小说中之人物,皆兼具二重性格:既代表人类智愚善恶之一种典型,又专示某年龄某地位某职业等之一个人之特性(简曰个性)。个性虽殊,典型不异。故常可以《石头记》中之薛宝钗,比拟《水浒传》中之宋江、《三国演义》中之曹操、《花月痕》中之杜采秋,与夫历史中之汉高祖。 或以《石头记》中之史湘云,比拟《水浒传》中之鲁智深、《三国演义》中之张飞,等等。 盖取其为诸多团体中之同一典型耳。此种比拟法,乃谓此群中之甲与彼群中之乙是同一典型;非谓甲即是乙,或甲源出于乙。彼非索隐式考证者,竟谓因要描写高士奇(澹人)而遂造出一薛宝钗,因要描写姜宸英(西溟)而遂造出一妙玉,云云。以小说为历史之影像或哑谜,每一人物皆指为影射某人。 此实必无之事,为之者亦是愚不可及。知乎此,方可比拟人物。 《石头记》主写诸多少女而人类之典型略备,《水浒传》写诸多强盗而人类之典型略备,《儒林外史》写诸多秀才而人类之典型略备。今我日常所见:某君,我识其为某种典型,故云某君可比《石头记》中之某人。我但指出其典型,以确定某君之价值与地位,非妄为抑扬者,更非有意屈辱之乃指彼为少女或强盗或秀才也。是故爱读《石头记》者,每自拟书中之某人,或以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