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宗族与乡村控制
《中国乡村》·萧公权
宗族与乡村 宗族的存在给乡村带来了一种凝聚力,这是其他因素所无法提供的。由于这一原因,对清政府来说,宗族是一个非常有用的乡村控制工具,但如何控制宗族本身,也给清政府提出了一些难题。本章的主要目的就在于讨论宗族组织在清王朝乡村统治体系中的地位。不过,我们首先必须探讨宗族本身的结构和功能。 “族”基本上是一个血缘群体;[1]但自古代以来,它就在一些地区落地生根。[2]近时一位学者指出,“‘族’是一种社会组织,拥有一个共同祖先,定居于特定地区或相邻地区”。[3] 族最初定居之地区,可能是市或镇,但更多的是,它从乡下的一个点发展成为一座完整的村落。事实上族经常在乡村地区得到充分发展,[4]乡村的形成常常取决于宗族的发展情况。虽然村社并不总是宗族定居的产物,但是宗族出现所带来的凝聚力,比其他因素可能带来的凝聚程度都要高。根据一位近代西方学者所说,在许多情况下,“除了那些以经济地位为基础的群体外,所有村内群体都直接或间接由宗族关系决定。……邻居主要由同一宗族的家庭所组成”。[5]在这种情况下,把宗族视为“村落的中坚”,[6]无可非议。 宗族和乡村之间关系密切的原因很简单。乡村里占大多数的农业人口,不像城市居民那样容易流动。因此,血缘纽带在乡村中比在城市中保存得要更好。[7]这样,城市中的社会组织和乡村中的社会组织,其形式各不相同,前者以行会组织和“市民”组织为典型,后者以宗族组织为特征。[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