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乡村控制的效果

《中国乡村》·萧公权
作为社区的乡村 在弄清清王朝对居住在中华帝国乡下亿万村民进行统治的结果之前,我们必须先了解一下乡村生活方式。这项前期工作与研究主体本身一样艰巨。一位充分了解乡村组织重要性的中国现代著名历史学家,决定搁置对这一主题的写作,因为他手中没有足够的资料可以利用。[1]虽然笔者所能收集的资料远远不够,但还是可以尝试探讨一下,作出一些暂时性的结论。 第七章和第八章将描绘清王朝一些地区乡村生活方式的轮廓,在那些地区,居民们多少发展出颇为完善的组织,并参加各种各样的共同活动;并尽可能地探讨清王朝对他们的组织与活动控制的效果。我们的注意力主要集中于两大乡村组织,即村庄和宗族。第九章和第十章将谈论村民一般的行为方式,而不论及组织或组织活动;并说明清王朝的乡村控制措施对这些村民产生了什么影响。 在深入谈论乡村的组织结构、功能及其一些主要活动之前,先对村庄的一般性质试作解释是有帮助的。不同的作者提供了两种相互冲突的观点。其中一种观点认为,帝国时期的中国乡村具有“自治”“民主”的性质,或者如一些作者所说的,它是“自主的”共同体。一位19世纪的西方学者认为,中国乡村组织的特点是“小型共同体的自治”,因为“乡村之管理权掌握在村民自己手中”。[2]一位研究政治组织的印度现代学者,相信中国乡村是一种“地方自治的民主”,因为相当多的工作,如教育、卫生、地方保护及其他有关地方利益之事务,都由村民自己做主。[3]某些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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