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驳张竞生君关于“爱情底定则底反驳”(1)

《爱情定则》·张竞生
梁纶才、余瑞瑜 我们读了张君这篇文章,不禁发笑,张君谓我们“有如刁泼讼师,故入人罪”,那么,张君,就得小小心心地归我们底原文看清逐条反驳才是,不想他只是走马观花地看了一下,就将他没有了解的地方乱七八糟地说了几句,又明明知道自己理由不足,就加上几句催眠术暗示的口号“断不会受他们底曲解”,“误会曲解我底本意处甚多”,而对于其余他自己所默认的,就闭起眼睛黑着良心说:“除外都是闲话,恕我不再与他们辩驳了。”张君呵,你这种“叫冤”的态度,只能引起上古时候不讲道理的审判官一点慈悲心,或者会怜悯你,开脱你底犯罪,若在现今学过法律的推事面前恐怕反成了口供咧!现在且把你没有了解的地方索性告诉你一下。——犯罪一节,乃是滑稽的比喻,别无他意,参看《时事新报》五月六日学灯栏我们底原文——— (一)我们以为爱情是整个的独立的东西,决不受条件底影响,而且我们明明说过。“……就会发生感情。等到相处日久,相知日深,有了不可分离之势,就是感情浓到了极点,就会订婚……”我们底意思,就是说:“爱情乃是感情浓到了极点而发生婚姻的意思的一种情绪。”所以感情有浓淡厚薄可言,爱情则否。张君底意思以为爱情是随条件的多少浓薄为标准,那么,条件多一点,爱情也就浓厚一点;条件少一点,爱情也就淡薄一点。再适用他底定则,则甲男乙女二人底婚姻,在乙女方面,倘遇比甲男底条件更多一点的丙男,她就得同甲男解除婚约宁与丙男订婚,这是张君“有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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