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爱情定则讨论的来信
《爱情定则》·张竞生
一(1) 记者先生: 我读了《晨报副刊》上爱情原则的讨论前面底记者所附注的那段文字,我觉得很不满意,所以我写信给先生讨论一下。 我底讨论是与爱情原则的讨论没有关系的,我不批评张竞生君底论文,也不批评其他各作者底论文,不过只对记者这段文字来批评。 记者说原想大家来讨论,而结果很不满意,各人大半主张旧道德,这是不用功读书底缘故。这种种话是很令人难懂。主张旧道德就不能算讨论吗?主张旧道德就是不用功的缘故吗?一定要各事都同旧道德相反就算是对而且为用功底结果,那是根据什么原则来的? 我以为凡事都须平心静气的来讨论,不彻底了解这个问题底人万不可来作武断的评判。记者既是第三者底地位,也不当表示倾向某方的意思。 还有一层,记者又说其中谬误请张竞生君改正。张君是主张爱情有某某等原则的,反对张君底论文自然与他底意见冲突;教他本人来改正人家底论文,何以见得他就是不错的呢? 上海《时事新报》曾不加批评的将反对张君底论文登出来,我很赞成他们那中立态度。 我是一个讨论爱情原则以外的人。 陈锡畴,于北大 附注:记者如欲摘出鄙人这信底错误处,请在副刊上发表。 二(2) 副刊记者先生: 我现在以读者的资格,对于爱情定则的讨论这一件事,想进一句忠告的话。 那些文章初发表的时候,我很有兴趣的期待着,但到了现在读过二十篇,觉得除了足为中国人没有讨论的资格的佐证之外,毫无别的价值。先生还想继续登载下去么?我想至少您也应定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