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作人君真面目的讨论(1)

《爱情定则》·张竞生
华林 湘萍 竞生 (一)华林致周君的一封信 作人先生: 林与先生素昧平生,唯林宣布崔氏事,独先生不加明察,屡屡关怀,今读《语丝》第一二四期有叶正亚女士之信,并有先生按语都提及鄙人名字。小子何幸得大文豪屡加赏识,则先生主张“爱不加害”竟能彻底了解一素不相识之人之密事,似亦有情于我也。今特为先生言之叶女士信中有云“想以谎话骗得社会一般的同情”,就此一语而言已领略叶女士为何人。余与崔氏多年关系且有崔氏信可证。“谎言”二字指何事实而言?如此无故加害于人,亦违先生之本旨?所云骗得社会一般的同情更觉浅薄无聊,你知道社会是什么东西,我心中早已没有社会,没有人类,“同情”简直是呓语是幻梦,永远不能表现于人间,我可以定下一个条例: “真正有同情的人绝不能得当时人了解且遭世人陷害污蔑,可见有同情的人,一生永远是孤独的、寂寞的、为众人抛弃的人。” 我所宣布崔氏是安慰我自己,我与人辩白是发泄我的苦闷,但把谁也不放在心中,不过像你们二位浅薄无聊之言论不得不加以纠正,我大声教训你: “能爱人的才能恨人能爱人恨人的才能杀人……所以我主张情杀!” 你们敢断定人类是可以无“恨”乎?你们断定爱不能变成“恨”乎? 你们敢断定“爱不加害”就没有恨不可恕乎?果能如上肯定回答,我则呼之曰:腐儒!假君子!不知人情的浅薄无赖子!万万想不到,大文豪竟有如此下井投石之巧技!我不是宗教家,也不是无抵抗主义者,何故被人欺负而不能反抗,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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