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鲁迅之杂感文
《鲁迅批判》·李长之
一 我常这样想,一个人的作品,在某一方面最多的,就往往证明是一个人的天才的所在。往古的例子多极了,李白,杜甫,便是在诗的方面特别多的,所以他们是诗家;反之,韩愈,柳宗元,乃是在散文的方面特别多的,所以他们是散文家。这原故很简单,天才的所在,乃是他最容易表现的所在,当然这方面就会表现的多起来。 倘若我们试一检讨鲁迅的著述的话,则在四十册上下的数目中,有一半是翻译,下剩的除了三四册纂辑的古书,一本小说史,两本仅有的创作小说,就是杂感集了。鲁迅的杂感集,自一九一八写的《热风》为始,没有一年停过笔,到现在止,是在十余册以上了,就中正式的杂感集便有九个,这是:《热风》,《华盖集》,《华盖集续编》,《而已集》,《三闲集》,《二心集》,《南腔北调集》,《伪自由书》,《准风月谈》;包括了杂感论文,合而为一,但大部仍是杂感的,是:《坟》;名为诗,其实不过是凝炼的杂感的,是:《野草》;名为散文,其实依然不过是在回忆之中杂了抒情成分的杂感的,是:《朝花夕拾》;为鲁迅自己所有意或无意删却,又经别人集起来,称为《集外集》的,其中有几首诗,有几则编辑后记,但大部分,也还是杂感。 鲁迅在有的机会很不乐意人称他为杂感家(《而已集》,页五四),后来还特地把这件事记忆着(《三闲集》,序言页一),但我看他所以厌憎这个称号,完全是因为这样称他的人是在一种鄙夷态度之下的,倘若心平气和地讲,鲁迅确乎很长于作“杂感”,也无妨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