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都市
《中国文化史:社会组织篇》·梁启超
欧洲各国,多从自由市展扩而成,及国土既恢,而市政常保持其独立,故制度可纪者多。中国都市,向隶属于国家行政之下,其特载可征者希焉。现存之书,若《三辅黄图》《长安志》《东京梦华录》《梦粱录》《武林旧事》《春明梦余录》《日下旧闻》等,其间可宝之史料虽甚多,然大率详于风俗、略于制度,其所记述又限于首都。至如《两京》《三都》诸赋,则纯属文学作品,足资取材者益少。本章惟于所记忆之范围内,对于一二首都为断片的记述,而近世之商业都市则较详焉,续蒐资料,更当改作也。 古代盖无乡市之别,“民春夏出田,秋冬入保城郭”(《公羊传》宣十五年何《注》文),城郭不过农民积储糗粮岁终休燕之地而已。其后职业渐分,治工商业者,吏之治人者,皆以阛阓域阙为恒居,于是始有“国”与“野”之分。野扩为村落,国衍为城市(《孟子·滕文公篇》:“请野九一而助,国中什一使自赋。”又《万章篇》:“在国曰市井之臣,在野曰草莽之臣。”《周礼》中邦国都鄙对文,或国与鄙对文尤多,鄙即野也。《说文》:“或,邦也。”邦国之“国”字,实以“或”字为正文,外加围者表垣壁保聚之意,即古代“秋冬入保”之地也)。 后此城市,可分为政治的、军事的、商业的之三种,古代则同出一源。盖筑为崇墉以保积聚,以圉寇盗,而商旅亦于是集焉。其后政务渐扩,即以为行政首长所注地,为出令之中枢,故最初之都市皆政治都市也,市行政即占中央行政之重要一部分。《周礼·天官》之内宰,《地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