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佛教教理在中国之发展

《中国佛教研究史》·梁启超
本章为原定计划所无,嗣因第〔六〕章以下分论诸宗,于其彼此相互关系及宗派外之预备的发展,叙述不便,故增设一章以补其阙。所用资料,不免与他章间有重复。又本章务提纲挈领,描出一隐括的概念;其详细情形,或非参考他章不能了解。又诸宗重要人物,他章既有专叙,故所论从略;其他次要人物,或反加详,骤视若繁简失当。此皆为行文方便起见,望读者谅察。(按:分论诸宗稿未成。) 佛教传自印度,其根本精神为“印度的”,自无待言。虽然,凡一教理或一学说,从一民族移植于他民族,其实质势不能不有所蜕化,南北橘枳,理固然也。佛教入中国后,为进化,为退化,此属别问题;惟有一义宜珍重声明者,则佛教输入非久,已浸成中国的佛教。若天台、华严、禅宗等,纯为中国的,而非印度所有;若三论、法相、律、密诸宗,虽传自印度,然亦各糁以中国的特色。此种消化的、建设的运动,前后经数百年而始成熟,其进行次第,可略言也。 佛图澄 (232~348),晋代高僧,西域人。晋代永嘉年间到洛阳传经,受到当时后赵统治者的重视。 如本篇第一章所言,楚王英、襄楷时代,盖以佛教与道教同视,或径认为道教之附属品,彼时盖绝对无教理之可言也。自世高、迦谶、支谦、法护辈踵兴译业,佛教始渐从学理上得有根据。然初时并不知有所谓派别,并大小乘之观念亦无有。翘大乘以示别于小乘,似自朱士行适于阗后也。[1]然我国自始即二乘错杂输入,兼听并信;后此虽大乘盛行,然学者殊不以傍习小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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