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实与理想 ——从罗亭说到巴扎洛夫

《小说新语》·曹聚仁
有一时期,我也坐在课室里做国文教师,也写过一些课文的讲义。这类高头讲章式的讲义,这几年似乎刊行得很多。依我看来,还是叶圣陶、朱自清二先生所编的《国文略读指导》和《国文精读指导》编得最好;他们是有所见的,启发读者以入门的途径。 他们选了鲁迅的《呐喊》来做短篇小说的范本;讲义部分,节引了鲁迅的自叙传、《呐喊》自序和自选集自序,还选了《我怎么做起小说来》来注释鲁迅的作小说的手段——用最经济的文学手段,使题材充分地形象化。这都是举一反三,指引初学的法门。有一回,某君却问我:鲁迅笔下所写的是否确有其人,确有其事?我说,每一个作家所写的,一定是他自己所体认的印象,所以他们是“写实的”;另一方面看,他们所写的,即算是确有其人,确有其事,也必透过他自己的意象再反射出来,所以每一种作品都是理想的。写小说正如绘画,而不是照相;其实,今日的照相,也带着很浓厚的作者性格的。 这些话,鲁迅也在《我怎么做起小说来》中说过了。他说:“所写的事迹,大抵有一点见过或听到过的缘由,但决不全用这事实,只是采取一端,加以改造,或生发开去,到足以几乎完全发表我的意思为止。人物的模特儿也一样,没有专用过一个人,往往嘴在浙江,脸在北京,衣服在山西,是一个拼凑起来的角色。有人说,我的那一篇是骂谁,某一篇又是骂谁,那是完全胡说的。”鲁迅可以说是写实主义的作家,但他的取材,却正如此,这就可以作为对某君的回答了。 而今,关于鲁迅小说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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