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物論第二

《庄子集解》·王先谦
齊物論第二 天下之物之言,皆可齊一視之,不必致辯,守道而已。蘇輿云:“天下之至紛,莫如物論。是非太明,足以累心。故視天下之言,如天籟之旋怒旋已,如鷇音之自然,而一無與於我。然後忘彼是,渾成毀,平尊隸,均物我,外形骸,遺生死,求其真宰,照以本明,游心於無窮。皆莊子最微之思理。” 補玉篇:“凡生天地之間,皆謂物也。”荀子正名篇:“故萬物雖眾,有時而欲遍舉之,故謂之物。物也者,大共名也。”本書達生篇: “凡有貌、象、聲、色者,皆物也。”釋文:“論,力頓反。”周禮春官大司樂賈疏:“直言曰論。”錢大昕十駕齋養新錄:“王伯厚云:‘莊子齊物論,非欲齊物也,蓋謂物論之難齊也。邵子詩:“齊物到頭爭。”恐誤。'”按左思魏都賦“萬物可齊于一朝”,劉淵林注 “莊子有齊物之論”,劉琨答盧諶書“遠慕老莊之齊物 ”,文心雕龍論說篇“莊周齊物,以論為名”,是六朝人已誤以“齊物”二字連讀。 正齊物論,謂齊一論物之言也。注中“天籟之旋怒旋已”句,誤。蓋篇中之旋怒旋已,系言地籟,非言天籟。由於各注均以“大塊噫氣”節言地籟者為天籟,故誤者非僅蘇輿一人也。至莊子之撰本文,所以明道也。何以篇題為齊物論,而不為齊道論?蓋道無形無名,絕於言議。故知北游篇云:“ 道不可言,言而非也。”又云:“所以論道,而非道也。”是則可論者唯物耳。故則陽篇云:“言之所盡,知之所至,極物而已。”然號物之數曰萬,至不齊也,逐不齊之物而論之,論亦何能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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