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宗師第六

《庄子集解》·王先谦
大宗師第六 本篇云:“人猶效之。”效之言師也。又云:“吾師乎!吾師乎!”以道為師也。宗者,主也。 正天下篇雲“以天為宗”,與此所謂“大宗”者義別。天道篇云:“夫明白於天地之德者,此之謂大宗大本,與天和者也。”蓋謂和為大宗也。然易雲“一陰一陽之謂道”,本書則陽篇“陰陽,氣之大者也,道者為之公”,言道為陰陽之公名也。田子方篇“兩者交通成和”,兩者,謂陰陽也。據此,則陰陽之公名為道,陰陽之相合為和。是則和乃道之質也,故天道篇謂和為大宗,即無異謂道為大宗也。莊子何故謂天為宗,而謂道為大宗?則老子曰“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法者,師也,即人師地,地師天,天師道也。本篇“夫道”節,謂道“生天生地”。夫天既法道,道既生天,則謂天為宗,謂道為大宗,又何疑乎?且“夫道”節“長於上古不老”句,指道言之也。篇末“吾師乎”下,亦有此句,則其所謂吾師者,亦指道言之也。而天道篇“大宗大本”下,所引“長於上古” 諸句,概與本篇末同,則所言謂和為大宗,無異謂道為大宗,尤為明確矣。由以上所證,則此所謂大宗者,道也;所謂大宗師者,以道為師也。 知天之所為,知人之所為者,至矣。知天之所為者,天而生也;凡物皆自然而生,則當順其自然。 補天地篇:“無為為之之謂天。”夫“無為為之”者,即其所為循天之理,因乎自然,而不雜以人為也,如下所舉“真人不逆寡,不雄成,不謨士”等是也。故此所謂“ 天之所為”,即下真人之所為也; “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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