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二十三九针之三 量缪刺
《黄帝内经太素》·杨上善
平按:此篇自篇首至末,见《素问》卷十八第六十三《缪刺论篇》,又见《甲乙经》卷五第三。 【黄帝问岐伯曰:余闻缪刺,未得意也,何谓缪刺?岐伯曰:夫邪之客于形也,必先舍于皮毛,留而不去,入舍于孙脉,留而不去,入舍于络脉,留而不去,入舍于经脉,内连五脏,散于肠胃,阴阳更盛,五脏乃伤,此邪之从皮毛而入,极于五脏之次也,】 此阴阳二邪俱盛,从于皮毛,至于五脏,故以五脏为次也。 平按:《甲乙》无“留而不去,入舍于孙脉”九字。“阴阳更盛”《素问》、《甲乙》作“阴阳俱感”。 【如此则治其经焉。今邪客于皮毛,入舍于孙络,留而不去,闭塞不通,不得入于经,流溢于大络,而生奇病焉。】[平按:《素问》新校正云:“全元起云:大络,十五络也。”]【夫邪客大络者,左注右,右注左,上下与经相干,布于四末,其气无常处,不入于经输,命曰缪刺。】 如此至经,可疗经之脉输。若邪客皮毛孙络,溢于大络,而生奇病,左右相注,与经相干,乃至于布①四末,其气居无常处而不入经,可以缪刺之。 平按:“输”《素问》、《甲乙》作“俞”。“命曰”《甲乙》作“名曰”。注“生奇病”,“生”字袁刻作“主”。 ①“于布”人卫本注曰:据经文疑倒。 【黄帝曰:愿闻缪刺,以左取右,以右取左,为之奈何?其与巨刺,何以别之?】 此问缪刺、巨刺之异。 平按:《甲乙》无“愿闻缪刺”、“为之奈何”二句。《素问》无“为之”二字。 【岐伯曰:邪客于经也,左盛则右病,右盛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