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二十四补泻 虚实补泻

《黄帝内经太素》·杨上善
平按:此篇自篇首至末,见《素问》卷十七第六十二《调经论篇》,又见《甲乙经》卷六第三。 【黄帝问于岐伯曰:余闻刺法,言有余泻之,不足补之,何谓有余?何谓不足?】 为刺之道,唯有补法①,余已略闻,然未悉之,故曰何谓也。 ①“法”,人卫本注曰:疑“泻”之误。 【岐伯对曰:有余有五,不足又有五,帝欲何问乎?】 举五数也。 【黄帝曰:愿尽闻之。】 闻五数也。 【岐伯对曰:神有余有不足,气有余有不足,血有余有不足,形有余有不足,志有余有不足,】 列五数也。 【凡此十者,其气不等也。】 神、气、血、形、志各有补泻,故有十数,名曰不等。又此十种补泻,极理以论,随气漫衍,变化无穷,故曰不等。 平按:《甲乙》“神有余”作“神有有余”;下“气”、“血”、 “形”、“志”同。 【黄帝问曰:人有精气津液,四肢九窍,五脏十六部,三百六十五节,乃生百病,百病之生,皆有虚实。今夫子乃言有余有五,不足亦有五,何以生之乎?】 九窍、五脏以为十四,四肢合手足,故有十六部。如此人身之数,皆有虚实,有余不足者,是亦众多,未知生病,其数何如也。 平按:“百病之生”,袁刻脱“百”字。 【岐伯对曰:皆生于五脏。】 五脏为身之内主,用摄身病,无理不尽,故曰皆生五脏者也。 平按:自上节“人有精气”至“皆生于五脏”,《甲乙》无。 【夫心藏神,】 心藏神者,心藏于脉以舍神。今藏神者,言所舍也。 【肺藏气,】 肺藏气者,肺藏于气,气以舍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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