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

《四诊集成》·吕绍元
望诊 察目 《五法》 曰:目者,至阴也,五脏精华之所系。热则昏暗,水足则明察秋毫。如常而了然者,邪未传里也。若赤若黄,邪已入里矣。若昏暗不明,乃邪热在里烧灼,肾水枯涸,故目无精华,不能朗照,急用大承气汤下之。盖寒则目清,未有寒甚而目不见者也,是以曰急下。凡开目欲见人者,阳证也。闭目不欲见人者,阴证也。目瞑者,将衄血也 《 经 》 云 : 阳气盛则瞋目 , 阴气盛则瞑目也 。白睛黄者,将发黄也。至于目反上视,瞪目直视,及眼胞忽然陷下者,为五脏已绝之证,不治。 以上伤寒 热证之察目法也 。 林慎庵曰:按《内经》云目内陷者死,乔岳曰肺主眼胞,肺绝则眼胞陷。总之,五脏六腑之精气,皆上注于目而为之精。目陷为五脏六腑之精气皆脱,又何必皆指于肺耶。再按:闭目不欲见人为阴,然阳明热甚,热邪壅闭,及目赤肿痛羞明,皆闭目不欲见人,是又不可以闭目为阴也。《经》云:足阳明是动,病至则恶人与火,欲独闭户牖而处是也。予尝阅历,二者皆应,临诊之际,必审察脉症,详辨虚实,庶无遁情。故不拘伤寒杂证,凡见目直视、上视、斜视、眼如盲、眼小、目瞪等候,皆系五脏内败,阴阳绝竭,而征于外者,必死,不可轻许以治也。 凡目赤痛,必多羞明,此亦有二:一为热壅于内,明光能助邪热,故见明则恶也;一为血虚胆汁少,则不能运精华以敌阳光,故见明怯也。目不红不肿,但沙涩昏痛,乃气分隐伏之火,脾肺络有湿热,秋时多有此患,俗谓之稻芒赤,亦曰白赤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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