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七
《黄帝内经素问注证发微》·马莳
长刺节论篇第五十五 篇内言刺家节要之法,惟长于此者,则虽不诊脉,而听病者之言亦可以行针也,故名篇。 刺家不诊,听病者言。 此言刺家不能诊脉者,当审病者之言以刺之也。夫病形于脉,脉有虚实则补泻可施,按《灵枢・九针十二原篇》云:凡将用针,必先诊脉,视气之剧易,乃可以治也。但后世之士,既不能诊,又不详审病源,故神圣言此,为不能诊脉者设耳,非谓刺家之不必诊脉也。观前后诸篇之言脉者可知矣。 在头,头疾痛,为藏针之,刺至骨病已。上无伤骨肉及皮,皮者道也。 此言刺头痛之法也。言头痛者,其病在脑,脑即骨也,乃深入其针,如藏物然,故曰为藏针之,直刺至骨则病自已也。病所在骨,已上无伤骨上之肉及皮,盖皮乃经脉往来之道,不可伤也。 阴刺,入一傍四处,治寒热。深专者,刺大脏,迫脏刺背,背俞也。刺之迫脏,脏会,腹中寒热去而止。与刺之要,发针而浅出血。按《灵枢・官针篇》云:五曰阳剌,阳刺者,正纳一,傍纳四,而浮之,以治寒气之博大者也。十曰阴刺,阴剌者,左右率剌之,以治寒厥,中寒厥,足踝后少阴也。今本篇阴刺之法,乃是阳刺,则阳误作阴。 此言治寒热之法也。凡腹中有寒热病者,则阳刺之,正入一,傍入四。若寒热病气深而且专,则病在五脏,当刺大脏以治之。惟其邪气迫脏,故刺五脏之俞在于背者,即肺俞、心俞、肝俞、脾俞、肾俞也。盖五脏为大脏,而刺五俞即所以刺大脏也。然刺之迫近于脏,以五俞为脏气之所会耳。刺之无问其数,必使腹中寒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