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回  观音赴会问原因  小圣施威降大圣

《汇评证道西游记》·吴承恩
【李本总批:千变万化,到大士手内即住,亦有微意。盖菩萨只是“自在”两字,由他千怪万怪,到底跳不出自在圈子。此作者之意也。 世上只有自在好,千怪万怪无益也。】 【澹漪子曰:“小圣降大圣”一语,大有至理。盖天下之物,大不能制大,而小能制大。如鼠之制象,揉之制虎,螂蛆之制蛇是也。观东汉昆阳之战,长人巨无霸,辟易万夫,而一饮飞能歼之。今猴王自号“大圣”,雄肆已极,天上地下,岂更有大于大圣者能降之乎? 物极则反,惟有舍大而求小,故观音一举二郎,而猴王旋即成擒。 此非二郎之能擒猴王,乃小圣之能降大圣耳。然小圣虽能降之,而终不能定之,以其犹有大小之见存也。世之能大而不能小,与能小而不能大,凡落形相,皆属障碍,一而已矣。夫谁能小能大者,始能无小无大。所谓“一茎草化丈六金身,一毫端现山河大地”者,他人无此神通,其惟如来佛祖乎!故此猿虽小圣降之,而必须佛祖定之。 二郎之擒猴王,不特小能降大已也,其妙用尤在帐前之草头神。草头之为神也,岂能过于四大天王、九曜、二十八宿乎?然四大天王、九曜、二十八宿苦争鏖战,不曾捉得一个猴精,而草头、鹰犬一放,众猴俱散。是非诸神不如草头也,盖猴王本草头之王,众猴本草头之妖,故正神所不能治者,仍当以草头治之。医家云“以毒攻毒”,兵家云“以贼攻贼”,然则花果之役,其可不以草头攻草头乎? 篇中云:“大圣见妖猴惊散,自觉心慌。”“心慌”二字,即是丧败之根。盖人身惟心为主宰,向来猴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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