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百八十 元祐元年(丙寅,1086)

《续资治通鉴长编》·李焘
起哲宗元祐元年六月辛丑盡是月壬子 六月辛丑,詔:「尚書左右曹,各輪郎官一員宿直。其省、寺、監官輪宿,除祕書省、大理寺、國子都水監依舊外,餘並罷。」以刑部郎中杜紘言宿官夜無職事,而有燈燭之虞也。 壬寅,禮部言:坤成節上壽,合用乾興年故事權罷,止令拜表。其在京并諸州、軍,依故事賜宴,不作樂。從之。 又言:「蘇轍奏請明堂用皇祐典禮,奉詔禮部、太常寺同議以聞。今詳皇祐明堂雖嘗徧祀,然嘉祐末,已經仁宗釐正。至元豐三年,宗祀英宗於明堂以配上帝,專用孝經嚴配之文,最為得禮之正。蓋宗祀大典,更累聖乃定,將來季秋大饗明堂,宜遵元豐三年定制。」從之。(轍奏,見五月六日。) 誡約西蕃邈川首領河西軍節度使阿里骨,詔曰:「昨得卿父董戩文字,稱:『身有重患,必是身死,蕃家國土事,已教男阿里骨管勾。』朕以卿祖考忠順朝廷,世受封爵,已降制命,令卿襲封,及賜衣帶支給請受等。卿繼世之初,人情未一,固當推廣恩信,惠養一方;今聞卿自管勾以來,頗峻刑殺,部族之眾,諒不皇寧。雖出傳聞,未忘憂想,卿宜以繼承為重,以仁厚為先,無恃寵榮,務安種落,副朝廷所以封立之惠,思前人所以付與之心。」(當略出降詔端由。) 夏國遣間使春約訛羅聿進貢,以刑部郎中杜紘押伴。司馬光言:「臣近具劄子,奏乞於今月八日隨執政赴延和殿進呈文字,復蒙聖慈遣中使封還,令依前降指揮【一】,臣不敢再三固違聖旨。然臣區區之心,所以欲於八日入對者,竊見夏國宥州有牒,稱已…

本章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