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百九十七 元豐二年(己未,1079)

《续资治通鉴长编》·李焘
起神宗元豐元年十月盡其月 三月庚午朔,董氊遣景青宜黨令支等來貢方物,上問所以來之意,對曰:「董氊蒙恩許貢,故遣使來謝。」上慰撫之,皆歡呼舞拜。 權監察御史裏行舒亶為集賢校理。以上批「亶優于辭學,詳于吏治,自丞屬憲府,能以先後左右朝廷政事為己職責」故也。 詔錢藻且權開封府。以許將連太學獄事,而御史臺鞫治多用開封府吏也。八月丙辰,許將責。 權御史中丞蔡確言:「畿內及諸路闕雨,宿種未長,重虞疾疫,陛下賑卹窮乏,詔書數下,仁民之慮,可謂至矣。臣愚竊謂四方犴獄,宜更澄察,決滯理冤,足召協氣。乞詔畿內提舉司、諸路轉運或提舉司委官,與提點諸縣鎮及提點刑獄官巡按闕雨州縣,督治未結絕公事,有涉枉濫或無故淹延者,並申理決遣,劾官吏以聞。」知諫院李定言:「京東、河北饑,青、齊、滄、棣尤甚,陛下已敕有司賑救貧乏,租稅欠負,例皆展閣,減價出粟,支借種錢,籍錄饑羸,給以口食,尚聞民不安居,漸有流散。乞戒監司檢察州縣,若賑救不如法,致有逃死,以戶口多少等第黜罰。」知諫院黃履亦言:「知青州龔鼎臣、知滄州張問,性雖厚重,而短于應務,不足以賑乏紓急,乞別選能者,易鼎臣、問以他郡。」皆不行。朱本削此三事。 詔:「兩浙路災傷民負戶絕田產價錢者【一】,展限半年輸官。」初本路乞展限一年,而司農寺以為太寬也。 賜辰州捕猺賊兵丁特支錢。 辛未,詔:「河東定奪吉伯溝【二】地界,毋得張皇,或致生事,候究治得實,具奏聽旨。」以管勾緣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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