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百十三 明道二年(癸酉,1033)
《续资治通鉴长编》·李焘
起仁宗明道二年八月盡是年十二月 八月甲午朔,契丹國母及國主遣天德節度使耶律信寧、大理卿和道亨、河西節度使耶律嵩、引進使馬世卿【一】來弔慰,興聖宮使耶律守寧、知制誥李奎來祭奠。 丙申,以太常丞劉沆直集賢院。沆前同判舒州,莊獻太后遣內侍張懷信修山谷寺,建資聖浮屠,懷信挾詔命,督役嚴急,州將至移疾不敢出,沆奏罷懷信歸。沆,永新人也。沆與孫抃同時直集賢院,今但記沆。 贈工部員外郎曹修古為右諫議大夫。修古鯁直有風節,當莊獻時,權倖用事,人人顧望畏忌,而修古遇事輒言,無所回撓。初貶同判杭州,未行,改知興化軍。卒於官,貧不能歸葬,賓佐賻錢五十萬,季女泣白其母曰:「奈何以是累吾先人也!」卒拒不納。帝思修古忠,故優贈之,仍賜其家錢二十萬。修古無子,錄其壻劉勳為試將作監主簿。 始莊獻不豫,赦常所不原者,而有司屢以惠姦為言。戊戌,詔殺人者雖會庚寅赦,並刺配千里外牢城。 己亥,詔契丹國所獻禮幣甚厚,其於常所遺物外,增黃金三百兩。 御史中丞范諷請轉運河陽、河陰倉粟,以賑京東飢民,從之。 懷安軍判官熊文雅言母老,願以三任告身授母一邑封。詔特與之,仍令流內銓注文雅家便試銜知縣。 庚子,殿中侍御史段少連言:「頃歲,上御藥楊懷德至漣水軍,稱詔市民田三十頃給僧寺。按舊例,僧寺不得市民田。請下本軍還所市民田,收其直入官。」從之。 壬寅,名莊獻明肅太后、莊懿太后新廟曰奉慈,從翰林學士馮元、侍讀學士宋綬等議也。 癸卯,詔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