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百八 天聖七年(己巳,1029)

《续资治通鉴长编》·李焘
起仁宗天聖七年五月盡是年十二月 五月己未朔,詔禮部貢舉。庚申,詔曰:「朕試天下之士,以言觀其趣向。而比來流風之敝,至於會萃小說,磔裂前言,競為浮誇靡曼之文【一】,無益治道,非所以望於諸生也。禮部其申飭學者,務明先聖之道,以稱朕意焉。」 甲子,上謂輔臣曰:「比聞川、廣幕職州縣官有過期未代者,此豈人情之所樂耶?其令吏部流內銓亟選代。」又曰:「羣臣請對者多求進,少求退,何也?」王曾曰:「苟抑奔競,崇靜退,則庶幾有難進之風矣。」上然之。 己巳,詔以新令及附令頒天下。始,命官刪定編敕,議者以唐令有與本朝事異者,亦命官修定【二】,成三十卷,有司又取咸平儀制令及制度約束之。在敕,其罪名輕者五百餘條,悉附令後,號曰附令敕。 詔廣南民自今祖父母、父母在而別籍者論如律,已分居者勿論。先是,同判桂州王告言:「劉氏時,應祖父母、父母在,孫子既娶,即令析產,其後富者數至千金,而貧者或不能自給。及朝廷平嶺南,乃知法不得以異居。爭訟至今不息,請條約之。」故降是詔。 庚午,詔:「國朝曾任兩府及宣徽使,四經郊祀未錄用子孫者,官其親屬一人;三經郊祀而見無食祿者,即與推恩。刺史、少卿監以上,六經郊祀未錄用子孫及見無食祿者【三】,亦官其親屬一人。郎中及帶職員外郎、升朝官為西川、廣南知州軍監物故者,歷任非犯贓,本家見無人食祿,並聽以遺表聞。」 上封者言:「近邊內地州郡,多是儒臣知州,邊事武略,安肯留意。欲望自今選有武勇謀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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