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二二供词光绪五年二月三十日一二二一八--二○
《淡新档案选录行政编初集》·佚名
据黄文绣供:年五十二岁,原籍同安县,住南隘庄,贌耕金同和即北门水田街郑吉利之田,该处有十七八庄均系耕作良民。因庄耆佥举小的充当总理,经已给领谕戳。前有与田主言明,嗣因不肯与小的充当,禀明在案,小的即将谕戳禀缴。今蒙讯供,总求再着庄耆,另举妥人接充,沾恩就是。 堂谕(抄,与第四二一号同,从略)。 〔光绪五年〕二月卅日供 刘亮值缮(注) (注)此四字系戳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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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新档案选录行政编初集》目录
第四一二禀光绪二年五月十三日一二二一七--二
第四一三保结状光绪二年五月一二二一七--三
第四一四认充结状光绪二年五月一二二一七--四
第四一五单光绪二年五月二十二日一二二一七--五
第四一六佥禀光绪四年二月十五日一二二一八--一
第四一七谕光绪四年二月二十七日一二二一八--五
第四一八佥禀光绪四年三月十五日一二二一八--六
第四一九签禀光绪四年三月二十八日一二二一八--七
第四二○禀光绪四年四月十三日一二二一八--一一
第四二一提讯名单(堂谕)光绪五年二月三十日一二二一八--一九
第四二三佥禀光绪五年闰三月初三日一二二一八--二一
第四二四谕光绪五年三月初三日一二二一八--二五
第四二五验充名单及供词光绪四年十一月廿九日一二二一九--一、二
第四二六谕光绪四年十二月初四日一二二一九--三
第四二七佥禀光绪五年四月十八日一二二二○--一
第四二八票光绪五年五月初十日一二二二○--二
第四二九谕及出示光绪八年九月二十四日一二二二一--一
第四三○函复光绪八年九月三十日一二二二一--三
第四三一函光绪八年十月初五日一二二二一--四
第四三二票光绪八年十月二十六日一二二二一--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