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一三保结状光绪二年五月一二二一七--三

《淡新档案选录行政编初集》·佚名
具保结状人竹北一保九芎林等庄,监生詹国和、生员魏缵唐、职员刘维垣、监生刘耀南等,今当大老爷台前,结得和等佥举姜荣椿一名,为人诚实,公事谙练,兼有家室,众皆悦服,尽堪承顶刘世珍身故、缺少总理、可以接充旧缺归一总理之额,专管九芎林一带内外各庄、并河北、河南等处,所有经投大小诸事务。必谨慎办公,顾守地方,不敢怠玩旷职,以及藉名索利等弊。如有此情,唯和等究坐。合具保结状是实。 戳记 淡水分府陈、给代书、黄正和戳记 戳记 署淡水分府唐、给竹北一保九芎林鹿寮坑、等庄义首刘维垣长行戳记 监生詹国和(画押)职员刘维垣(画押) 光绪贰年五月日具保结状人生员魏缵唐(私记)监生刘耀南(画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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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章:第四一二禀光绪二年五月十三日一二二一七--二下一章:第四一四认充结状光绪二年五月一二二一七--四《淡新档案选录行政编初集》目录第四○三供词同治十一年十二月十二日一二二一四--八第四○四谕同治十一年十二月十六日一二二一四--九第四○五禀同治十三年八月二十二日一二二一五--一第四○六清单同治十三年八月二十二日一二二一五--二第四○七谕同治十三年八月二十四日一二二一五--三第四○八清单同治十三年九月十四日一二二一六--一第四○九禀同治十三年九月初四日一二二一六--二第四一○分谕同治十三年九月十四日一二二一六--三第四一一禀光绪二年五月初九日一二二一七--一第四一二禀光绪二年五月十三日一二二一七--二第四一四认充结状光绪二年五月一二二一七--四第四一五单光绪二年五月二十二日一二二一七--五第四一六佥禀光绪四年二月十五日一二二一八--一第四一七谕光绪四年二月二十七日一二二一八--五第四一八佥禀光绪四年三月十五日一二二一八--六第四一九签禀光绪四年三月二十八日一二二一八--七第四二○禀光绪四年四月十三日一二二一八--一一第四二一提讯名单(堂谕)光绪五年二月三十日一二二一八--一九第四二二供词光绪五年二月三十日一二二一八--二○第四二三佥禀光绪五年闰三月初三日一二二一八--二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