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三○函复光绪八年九月三十日一二二二一--三

《淡新档案选录行政编初集》·佚名
即发(注) 径复者,日前接读惠函,以探闻彰化县,会同鹿港厅暨北路协,带兵剿办葫芦墩等庄,该庄与大甲溪连界,诚恐匪徒越境窜扰,必须预为防范,嘱即移查速覆等因。弟接信后,当即专函探询;刻接覆函,以彰属自地震星变后,即闻拣东堡潭仔墘,有素行无赖之林盛,倡立石头会名目,纠党数百人,围抢林其中住屋,彼此格闘,互伤多人。由县禀奉镇道宪檄,饬李参府带兵会县赴乡拿办,首犯林盛现已逸入内山,余党星散,人心大定,谣言顿息云云。除由弟处谕饬各该总保、庄正人等实力巡防外,还祈阁下随时留意,以期有备无患,是所盼祷。专此奉覆,顺颂升祺不既。 愚弟○○ 一、复 大甲司许 私记 光绪捌年玖月卅日承刑总 印 新竹县印 正堂徐行 私记 (注)徐正堂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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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章:第四二九谕及出示光绪八年九月二十四日一二二二一--一下一章:第四三一函光绪八年十月初五日一二二二一--四《淡新档案选录行政编初集》目录第四二○禀光绪四年四月十三日一二二一八--一一第四二一提讯名单(堂谕)光绪五年二月三十日一二二一八--一九第四二二供词光绪五年二月三十日一二二一八--二○第四二三佥禀光绪五年闰三月初三日一二二一八--二一第四二四谕光绪五年三月初三日一二二一八--二五第四二五验充名单及供词光绪四年十一月廿九日一二二一九--一、二第四二六谕光绪四年十二月初四日一二二一九--三第四二七佥禀光绪五年四月十八日一二二二○--一第四二八票光绪五年五月初十日一二二二○--二第四二九谕及出示光绪八年九月二十四日一二二二一--一第四三一函光绪八年十月初五日一二二二一--四第四三二票光绪八年十月二十六日一二二二一--七第四三三谕光绪八年十月二十六日一二二二一--八第四三四移光绪八年十月二十六日一二二二一--九第四三五札光绪八年十二月十九日一二二二一--一三第四三六佥禀光绪九年九月二十三日一二二二二--一第四三七谕光绪九年十月十四日一二二二二--五第四三八佥禀光绪九年十一月二十五日一二二二三--一第四三九谕光绪九年十一月二十五日一二二二三--四第四四○禀光绪九年十二月初六日一二二二四--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