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一四认充结状光绪二年五月一二二一七--四
《淡新档案选录行政编初集》·佚名
具认充状人竹北一保九芎林街姜荣椿,今当大老爷台前结认,椿等一保等庄绅耆詹国和等,保举椿承顶刘世珍身故、已无总理、佥请接充旧缺归一总理之额,专管九芎林一带内外各庄、并河北、河南等处,所有经投大小诸事务。必谨慎奉公,顾守地方等因。椿蒙给谕戳以后,认甘接充总理之责,自当尽心赴义,实力办公,不敢怠玩旷职,致干罪咎。合具认充结状是实。 戳记 淡水分府陈、给代书、黄正和戳记 光绪贰年五月日具认充结状人姜荣椿(画押) 私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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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新档案选录行政编初集》目录
第四○四谕同治十一年十二月十六日一二二一四--九
第四○五禀同治十三年八月二十二日一二二一五--一
第四○六清单同治十三年八月二十二日一二二一五--二
第四○七谕同治十三年八月二十四日一二二一五--三
第四○八清单同治十三年九月十四日一二二一六--一
第四○九禀同治十三年九月初四日一二二一六--二
第四一○分谕同治十三年九月十四日一二二一六--三
第四一一禀光绪二年五月初九日一二二一七--一
第四一二禀光绪二年五月十三日一二二一七--二
第四一三保结状光绪二年五月一二二一七--三
第四一五单光绪二年五月二十二日一二二一七--五
第四一六佥禀光绪四年二月十五日一二二一八--一
第四一七谕光绪四年二月二十七日一二二一八--五
第四一八佥禀光绪四年三月十五日一二二一八--六
第四一九签禀光绪四年三月二十八日一二二一八--七
第四二○禀光绪四年四月十三日一二二一八--一一
第四二一提讯名单(堂谕)光绪五年二月三十日一二二一八--一九
第四二二供词光绪五年二月三十日一二二一八--二○
第四二三佥禀光绪五年闰三月初三日一二二一八--二一
第四二四谕光绪五年三月初三日一二二一八--二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