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六九禀同治六年正月初八日一二二○六--四

《淡新档案选录行政编初集》·佚名
具禀台下一快头役朱忠,禀为获匪出力,保固地方,禀恳恩迅赏给谕戳,以便奉公,以专责成事。缘因铜锣湾等处,迩年来风俗不古,匪徒猖獗,四处截抢、掳掠不休。兼之,总理遗缺,无人接办。是以街庄绅耆、族长、业佃、铺户人等,议请李沧玉一名,出为充当该地总理,协力勤慎办公,缉拿盗匪,俾地方稍得安靖。查李沧玉为人服众,公事谙练,有家有室,所有公事,无不小心、勤慎办理;经于去年十一月间,出力带丁,围获着匪夏阿海一名,禀解讯办在案。役思地方辽阔,又与内山毗连,第恐久悬,公事废弛,应请恩准,迅即赏给谕戳,俾得专责奉公。除该地职员吴肇光等具禀佥举、保结外,役忝对保之责,理合据情禀请。伏乞大老爷俯念地方关重,恩迅赏给谕戳,以便奉公,以专责成。沾叩。 〔批〕候提验饬充。 私记 同治陆年正月初八日叩 戳记 署淡水分府严、给一快班头、役朱忠戳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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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章:第三六八禀同治五年十二月二十日一二二○六--一下一章:第三七○谕同治六年正月十七日一二二○六--五《淡新档案选录行政编初集》目录第三五九佥禀道光二十三年十一月三十日一二二○三--二二第三六○供词及堂谕道光二十三年十一月三十日一二二○三--二七第三六一禀道光二十四年四月三十日一二二○三--二八第三六二保结状道光二十四年四月三十日一二二○三--二九第三六三验充名单道光二十四年五月初三日一二二○三--三○第三六四供词及堂谕道光二十四年五月初三日一二二○三--三一第三六五谕咸丰七年六月二十九日一二二○五--一第三六六同立合约字咸丰七年六月一二二○五--二第三六七谕咸丰七年十月初九日一二二○五--三第三六八禀同治五年十二月二十日一二二○六--一第三七○谕同治六年正月十七日一二二○六--五第三七一佥禀同治六年正月二十九日一二二○七--一第三七二验充名单同治六年六月初二日一二二○七--七第三七三供词及堂谕同治六年六月初二日一二二○七--八第三七四谕同治六年六月十四日一二二○七--九第三七五禀同治六年九月二十一日一二二○九--一第三七六禀同治六年十二月二十一日一二二○九--一○第三七七出示同治七年二月三十日一二二○九--一三第三七八谕同治七年四月九日一二二○九--一九第三七九出示同治七年闰四月二十二日一二二○九--二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