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六年(中)

《朝鲜王朝实录[宣祖实录]》·佚名
秋七月 7月1日 ○朔癸丑,上在江西縣。 ○備邊司啓曰:「伏承聖敎,南征將士,久駐空城,飢餓度日,極爲矜憐。咸安則雖或失守,須於住軍處,遣官勞慰,特賜銀兩,果爲允當。其中力戰有功,表表著出者數三人,爲先馳啓,退托不用命,亞將以下,卽以軍法從事,軍士如有冤抑,亦爲諮問書啓爲當。但銀兩有關於國用,而軍士不可衣食。且嶺南饑荒,雖有銀兩,亦不得售。靑藍布一千五百匹,給送何如?」上從之。 ○備邊司啓曰:「伏見右議政兪泓狀啓,京城與畿甸,餓殍相枕,荒典一事,百無善策,生民之事,極爲可慮。黃海道椒島、白翎、麒麟島,煮鹽貿穀,無損於公家,有益於賑饑。依狀啓施行。」上從之。 ○上聞劉綎營中逢剌客,遣宣傳官問安,呈禮物,措辭致慰。 ○禮曹啓曰:「宣陵兩位哀冊及末端敍事,昨已輸送于都監矣。竊伏思之,哀冊當置于玄宮內,不可不及期造作。誌石則埋于陵前階魂遊石之內。觀今日之勢,急急襄事宜當。誌石若未伐取而來,則輸來磨鐫之功,非一朔可成,改葬志文,事定後石物修改時,一時造瘞何如?」上從之。 ○備邊司啓曰:「伏見禹性傳狀啓,逃亡軍人,請配全家者,幾至四十餘人。此人等罪固重矣。但如此從軍違令者,主將臨陣,自以軍律行法,則可矣,今旣不然,而轉啓朝廷。此輩皆京城與畿甸遺民,今方撫輯之時,勒令全家徙邊,日事侵督,延及族隣,則無知之民,必以爲虐我,恐有動搖之患。姑停徙邊,令所居邑決罰後,捉送戰所何如?」上從之。 ○備邊司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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