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二年
《朝鲜王朝实录[宣祖修正实录]》·佚名
(己亥)三十二年大明萬曆二十七年 春正月 1月1日 ○朔丙午,領議政李元翼還自京師。上箚曰: 柳成龍以陳奏時,不卽請行被劾。夫辨誣之擧,晷刻爲急,而處事遲緩,以致人議,尙誰咎哉,而因此一事,攻擊之議紛然而起,遂大有蔓及之端,臣竊憂之。成龍輔政十年,無一裨益,以此罪之,彼亦何辭?今乃以廣植私黨,潛移威福,賄賂盈門,奸貪濁亂等語攻之,罪惡狼藉,不一而足。雖古之巨奸大猾,愚弄君父,顚覆邦家者,無以加之。吁,此豈爲的論哉?其以主和一事非之者,其論固正矣,而其間曲折,亦頗有不相符者矣。臣嘗見,成龍常以廉介自許,而其一段憂國之誠,實有所可務。今者成龍旣斥,而謂之親厚而斥之者有之;謂之異論而斥之者有之。所謂親厚、異論者,士類固多,一朝盡斥,恐非朝廷之福也。 上答曰:「省箚具悉卿意,更加勉輔。」元翼仍辭疾不出。是後,兩司皆以司馬光不識安石之姦爲譬,誠不滿一哂也。 ○以韓應寅爲謝恩使,如京師,爲謝再發兵糧,終始拯濟,兇賊敗退,邦域重恢事也。 ○大臣啓曰:「高年舊德,朝廷之所尊敬也。以祖宗朝故事言之,宋欽以九十,超授崇政;李賢輔年過八十,特陞崇政。頃年,元混以年滿八十,亦陞崇政,甚盛典也。今者,宋賛以四朝舊臣,年滿九十,宜加超擢,以示優典。」上從之。 ○提督麻貴引軍還,上出幸江上,迎勞之。是後,諸將之還也,上輒迎之於江上,刑曹判書李憲國仍入侍,言其太過,上不答。 二月 2月1日 ○朔辛亥,司譯院提調尹…